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光明区委法律顾问服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原定于2023年7月20日报名截止,因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投标的供应商数量未能满足最低要求,经研究决定重新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委法律顾问服。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60万聘请2家,每家不超过30万年。报价不得低于预算金额的8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光明区委法律顾问服项目采购需求书。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所或其分支机构;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资料
1.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以及联络员的简历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明;
3.参与政机关内法规内规范性文件委决策事项等项目服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为区委办公室提供服的方案含服报价。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地 址光明区公服台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717
八投标书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律师事所情况介绍;
6.拟定服项目负责人以及联络员的简历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7.后方专家支援团队情况;
8.参与政机关内法规内规范性文件委决策事项等项目服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为区委办公室提供服的方案;
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光明区委法律顾问服项目采购需求书
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